健康中國2030 規劃剛要
發布時間:2019-12-13 人氣:0
《“健康中國2030”規劃綱要》
目錄
序言
第一篇 總體戰略
第一章指導思想;第二章戰略主題;第三章戰略目標
第二篇 普及健康生活
第四章加強健康教育;第五章塑造自主自律的健康行為;第六章提高全民身體素質
第三篇 優化健康服務
第七章強化覆蓋全民的公共衛生服務;第八章提供優質高效的醫療服務;第九章充分發揮中醫藥獨特優勢;第十章加強重點人群健康服務
第四篇 完善健康保障
第十一章健全醫療保障體系;第十二章完善藥品供應保障體系
第五篇 建設健康環境
第十三章深入開展愛國衛生運動;第十四章加強影響健康的環境問題治理;第十五章保障食品藥品安全;第十六章完善公共安全體系
第六篇 發展健康產業
第十七章優化多元辦醫格局;第十八章發展健康服務新業態;第十九章積極發展健身休閑運動產業;第二十章促進醫藥產業發展
第七篇 健全支撐與保障
第二十一章深化體制機制改革;第二十二章加強健康人力資源建設;第二十三章推動健康科技創新;第二十四章建設健康信息化服務體系;第二十五章加強健康法治建設;第二十六章加強國際交流合作
第八篇 強化組織實施
第二十七章加強組織領導;第二十八章營造良好社會氛圍;第二十九章做好實施監測
序言
健康是促進人的全面發展的必然要求,是經濟社會發展的基礎條件。實現國民健康長壽,是國家富強、民族振興的重要標志,也是全國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
黨和國家歷來高度重視人民健康。新中國成立以來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健康領域改革發展取得顯著成就,城鄉環境面貌明顯改善,全民健身運動蓬勃發展,醫療衛生服務體系日益健全,人民健康水平和身體素質持續提高。2015年我國人均預期壽命已達76.34歲,嬰兒死亡率、5歲以下兒童死亡率、孕產婦死亡率分別下降到8.1‰、10.7‰和20.1/10萬,總體上優于中高收入國家平均水平,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奠定了重要基礎。同時,工業化、城鎮化、人口老齡化、疾病譜變化、生態環境及生活方式變化等,也給維護和促進健康帶來一系列新的挑戰,健康服務供給總體不足與需求不斷增長之間的矛盾依然突出,健康領域發展與經濟社會發展的協調性有待增強,需要從國家戰略層面統籌解決關系健康的重大和長遠問題。
推進健康中國建設,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基本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的重要基礎,是全面提升中華民族健康素質、實現人民健康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的國家戰略,是積極參與全球健康治理、履行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國際承諾的重大舉措。未來15年,是推進健康中國建設的重要戰略機遇期。經濟保持中高速增長將為維護人民健康奠定堅實基礎,消費結構升級將為發展健康服務創造廣闊空間,科技創新將為提高健康水平提供有力支撐,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將為健康領域可持續發展構建強大保障。
為推進健康中國建設,提高人民健康水平,根據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戰略部署,制定本規劃綱要。本規劃綱要是推進健康中國建設的宏偉藍圖和行動綱領。全社會要增強責任感、使命感,全力推進健康中國建設,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和推動人類文明進步作出更大貢獻。
第一篇 總體戰略
第一章 指導思想
推進健康中國建設,必須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緊緊圍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牢固樹立和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堅持正確的衛生與健康工作方針,以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為核心,以體制機制改革創新為動力,以普及健康生活、優化健康服務、完善健康保障、建設健康環境、發展健康產業為重點,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加快轉變健康領域發展方式,全方位、全周期維護和保障人民健康,大幅提高健康水平,顯著改善健康公平,為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提供堅實健康基礎。
主要遵循以下原則:
——健康優先。把健康擺在優先發展的戰略地位,立足國情,將促進健康的理念融入公共政策制定實施的全過程,加快形成有利于健康的生活方式、生態環境和經濟社會發展模式,實現健康與經濟社會良性協調發展。
——改革創新。堅持政府主導,發揮市場機制作用,加快關鍵環節改革步伐,沖破思想觀念束縛,破除利益固化藩籬,清除體制機制障礙,發揮科技創新和信息化的引領支撐作用,形成具有中國特色、促進全民健康的制度體系。
——科學發展。把握健康領域發展規律,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中西醫并重,轉變服務模式,構建整合型醫療衛生服務體系,推動健康服務從規模擴張的粗放型發展轉變到質量效益提升的綠色集約式發展,推動中醫藥和西醫藥相互補充、協調發展,提升健康服務水平。
——公平公正。以農村和基層為重點,推動健康領域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維護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的公益性,逐步縮小城鄉、地區、人群間基本健康服務和健康水平的差異,實現全民健康覆蓋,促進社會公平。
第二章 戰略主題
“共建共享、全民健康”,是建設健康中國的戰略主題。核心是以人民健康為中心,堅持以基層為重點,以改革創新為動力,預防為主,中西醫并重,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人民共建共享的衛生與健康工作方針,針對生活行為方式、生產生活環境以及醫療衛生服務等健康影響因素,堅持政府主導與調動社會、個人的積極性相結合,推動人人參與、人人盡力、人人享有,落實預防為主,推行健康生活方式,減少疾病發生,強化早診斷、早治療、早康復,實現全民健康。
共建共享是建設健康中國的基本路徑。從供給側和需求側兩端發力,統籌社會、行業和個人三個層面,形成維護和促進健康的強大合力。要促進全社會廣泛參與,強化跨部門協作,深化軍民融合發展,調動社會力量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加強環境治理,保障食品藥品安全,預防和減少傷害,有效控制影響健康的生態和社會環境危險因素,形成多層次、多元化的社會共治格局。要推動健康服務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衛生計生、體育等行業要主動適應人民健康需求,深化體制機制改革,優化要素配置和服務供給,補齊發展短板,推動健康產業轉型升級,滿足人民群眾不斷增長的健康需求。要強化個人健康責任,提高全民健康素養,引導形成自主自律、符合自身特點的健康生活方式,有效控制影響健康的生活行為因素,形成熱愛健康、追求健康、促進健康的社會氛圍。
全民健康是建設健康中國的根本目的。立足全人群和全生命周期兩個著力點,提供公平可及、系統連續的健康服務,實現更高水平的全民健康。要惠及全人群,不斷完善制度、擴展服務、提高質量,使全體人民享有所需要的、有質量的、可負擔的預防、治療、康復、健康促進等健康服務,突出解決好婦女兒童、老年人、殘疾人、低收入人群等重點人群的健康問題。要覆蓋全生命周期,針對生命不同階段的主要健康問題及主要影響因素,確定若干優先領域,強化干預,實現從胎兒到生命終點的全程健康服務和健康保障,全面維護人民健康。
第三章 戰略目標
到2020年,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中國特色基本醫療衛生制度,健康素養水平持續提高,健康服務體系完善高效,人人享有基本醫療衛生服務和基本體育健身服務,基本形成內涵豐富、結構合理的健康產業體系,主要健康指標居于中高收入國家前列。
到2030年,促進全民健康的制度體系更加完善,健康領域發展更加協調,健康生活方式得到普及,健康服務質量和健康保障水平不斷提高,健康產業繁榮發展,基本實現健康公平,主要健康指標進入高收入國家行列。到2050年,建成與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相適應的健康國家。
到2030年具體實現以下目標:
——人民健康水平持續提升。人民身體素質明顯增強,2030年人均預期壽命達到79.0歲,人均健康預期壽命顯著提高。
——主要健康危險因素得到有效控制。全民健康素養大幅提高,健康生活方式得到全面普及,有利于健康的生產生活環境基本形成,食品藥品安全得到有效保障,消除一批重大疾病危害。
——健康服務能力大幅提升。優質高效的整合型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和完善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務體系全面建立,健康保障體系進一步完善,健康科技創新整體實力位居世界前列,健康服務質量和水平明顯提高。
——健康產業規模顯著擴大。建立起體系完整、結構優化的健康產業體系,形成一批具有較強創新能力和國際競爭力的大型企業,成為國民經濟支柱性產業。
——促進健康的制度體系更加完善。有利于健康的政策法律法規體系進一步健全,健康領域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基本實現現代化。
健康中國建設主要指標
領域:健康水平 指標:人均預期壽命(歲) 2015年:76.34 2020年:77.3 2030年:79.0
領域:健康水平 指標:嬰兒死亡率(‰) 2015年:8.1 2020年:7.5 2030年:5.0
領域:健康水平 指標:5歲以下兒童死亡率(‰) 2015年:10.7 2020年:9.5 2030年:6.0
領域:健康水平 指標:孕產婦死亡率(1/10萬) 2015年:20.1 2020年:18.0 2030年:12.0
領域:健康水平 指標:城鄉居民達到《國民體質測定標準》合格以上的人數比例(%) 2015年:89.6(2014年) 2020年:90.6 2030年:92.2
領域:健康生活 指標:居民健康素養水平(%) 2015年:10 2020年:20 2030年:30
領域:健康生活 指標:經常參加體育鍛煉人數(億人) 2015年:3.6(2014年) 2020年:4.35 2030年:5.3
領域:健康服務與保障 指標:重大慢性病過早死亡率(%) 2015年:19.1(2013年) 2020年:比2015年降低10% 2030年:比2015年降低30%
領域:健康服務與保障 指標:每千常住人口執業(助理)醫師數(人) 2015年:2.2 2020年:2.5 2030年:3.0
領域:健康服務與保障 指標:個人衛生支出占衛生總費用的比重(%) 2015年:29.3 2020年:28左右 2030年:25左右
領域:健康環境 指標:地級及以上城市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率(%) 2015年:76.7 2020年:>80 2030年:持續改善
領域:健康環境 指標:地表水質量達到或好于Ⅲ類水體比例(%) 2015年:66 2020年:>70 2030年:持續改善
領域:健康產業 指標:健康服務業總規模(萬億元) 2015年:- 2020年:>8 2030年:16
第二篇 普及健康生活
第四章 加強健康教育
第一節 提高全民健康素養
推進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動,強化家庭和高危個體健康生活方式指導及干預,開展健康體重、健康口腔、健康骨骼等專項行動,到2030年基本實現以縣(市、區)為單位全覆蓋。開發推廣促進健康生活的適宜技術和用品。建立健康知識和技能核心信息發布制度,健全覆蓋全國的健康素養和生活方式監測體系。建立健全健康促進與教育體系,提高健康教育服務能力,從小抓起,普及健康科學知識。加強精神文明建設,發展健康文化,移風易俗,培育良好的生活習慣。各級各類媒體加大健康科學知識宣傳力度,積極建設和規范各類廣播電視等健康欄目,利用新媒體拓展健康教育。
第二節 加大學校健康教育力度
將健康教育納入國民教育體系,把健康教育作為所有教育階段素質教育的重要內容。以中小學為重點,建立學校健康教育推進機制。構建相關學科教學與教育活動相結合、課堂教育與課外實踐相結合、經常性宣傳教育與集中式宣傳教育相結合的健康教育模式。培養健康教育師資,將健康教育納入體育教師職前教育和職后培訓內容。
第五章 塑造自主自律的健康行為
第一節 引導合理膳食
制定實施國民營養計劃,深入開展食物(農產品、食品)營養功能評價研究,全面普及膳食營養知識,發布適合不同人群特點的膳食指南,引導居民形成科學的膳食習慣,推進健康飲食文化建設。建立健全居民營養監測制度,對重點區域、重點人群實施營養干預,重點解決微量營養素缺乏、部分人群油脂等高熱能食物攝入過多等問題,逐步解決居民營養不足與過剩并存問題。實施臨床營養干預。加強對學校、幼兒園、養老機構等營養健康工作的指導。開展示范健康食堂和健康餐廳建設。到2030年,居民營養知識素養明顯提高,營養缺乏疾病發生率顯著下降,全國人均每日食鹽攝入量降低20%,超重、肥胖人口增長速度明顯放緩。
第二節 開展控煙限酒
全面推進控煙履約,加大控煙力度,運用價格、稅收、法律等手段提高控煙成效。深入開展控煙宣傳教育。積極推進無煙環境建設,強化公共場所控煙監督執法。推進公共場所禁煙工作,逐步實現室內公共場所全面禁煙。領導干部要帶頭在公共場所禁煙,把黨政機關建成無煙機關。強化戒煙服務。到2030年,15歲以上人群吸煙率降低到20%。加強限酒健康教育,控制酒精過度使用,減少酗酒。加強有害使用酒精監測。
第三節 促進心理健康
加強心理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規范化管理。加大全民心理健康科普宣傳力度,提升心理健康素養。加強對抑郁癥、焦慮癥等常見精神障礙和心理行為問題的干預,加大對重點人群心理問題早期發現和及時干預力度。加強嚴重精神障礙患者報告登記和救治救助管理。全面推進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提高突發事件心理危機的干預能力和水平。到2030年,常見精神障礙防治和心理行為問題識別干預水平顯著提高。
第四節 減少不安全性行為和毒品危害
強化社會綜合治理,以青少年、育齡婦女及流動人群為重點,開展性道德、性健康和性安全宣傳教育和干預,加強對性傳播高危行為人群的綜合干預,減少意外妊娠和性相關疾病傳播。大力普及有關毒品危害、應對措施和治療途徑等知識。加強全國戒毒醫療服務體系建設,早發現、早治療成癮者。加強戒毒藥物維持治療與社區戒毒、強制隔離戒毒和社區康復的銜接。建立集生理脫毒、心理康復、就業扶持、回歸社會于一體的戒毒康復模式,最大限度減少毒品社會危害。
第六章 提高全民身體素質
第一節 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務體系
統籌建設全民健身公共設施,加強健身步道、騎行道、全民健身中心、體育公園、社區多功能運動場等場地設施建設。到2030年,基本建成縣鄉村三級公共體育設施網絡,人均體育場地面積不低于2.3平方米,在城鎮社區實現15分鐘健身圈全覆蓋。推行公共體育設施免費或低收費開放,確保公共體育場地設施和符合開放條件的企事業單位體育場地設施全部向社會開放。加強全民健身組織網絡建設,扶持和引導基層體育社會組織發展。
第二節 廣泛開展全民健身運動
繼續制定實施全民健身計劃,普及科學健身知識和健身方法,推動全民健身生活化。組織社會體育指導員廣泛開展全民健身指導服務。實施國家體育鍛煉標準,發展群眾健身休閑活動,豐富和完善全民健身體系。大力發展群眾喜聞樂見的運動項目,鼓勵開發適合不同人群、不同地域特點的特色運動項目,扶持推廣太極拳、健身氣功等民族民俗民間傳統運動項目。
第三節 加強體醫融合和非醫療健康干預
發布體育健身活動指南,建立完善針對不同人群、不同環境、不同身體狀況的運動處方庫,推動形成體醫結合的疾病管理與健康服務模式,發揮全民科學健身在健康促進、慢性病預防和康復等方面的積極作用。加強全民健身科技創新平臺和科學健身指導服務站點建設。開展國民體質測試,完善體質健康監測體系,開發應用國民體質健康監測大數據,開展運動風險評估。
第四節 促進重點人群體育活動
制定實施青少年、婦女、老年人、職業群體及殘疾人等特殊群體的體質健康干預計劃。實施青少年體育活動促進計劃,培育青少年體育愛好,基本實現青少年熟練掌握1項以上體育運動技能,確保學生校內每天體育活動時間不少于1小時。到2030年,學校體育場地設施與器材配置達標率達到100%,青少年學生每周參與體育活動達到中等強度3次以上,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達標優秀率25%以上。加強科學指導,促進婦女、老年人和職業群體積極參與全民健身。實行工間健身制度,鼓勵和支持新建工作場所建設適當的健身活動場地。推動殘疾人康復體育和健身體育廣泛開展。
第三篇 優化健康服務
第七章 強化覆蓋全民的公共衛生服務
第一節 防治重大疾病
實施慢性病綜合防控戰略,加強國家慢性病綜合防控示范區建設。強化慢性病篩查和早期發現,針對高發地區重點癌癥開展早診早治工作,推動癌癥、腦卒中、冠心病等慢性病的機會性篩查?;緦崿F高血壓、糖尿病患者管理干預全覆蓋,逐步將符合條件的癌癥、腦卒中等重大慢性病早診早治適宜技術納入診療常規。加強學生近視、肥胖等常見病防治。到2030年,實現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慢性病健康管理,總體癌癥5年生存率提高15%。加強口腔衛生,12歲兒童患齲率控制在25%以內。
加強重大傳染病防控。完善傳染病監測預警機制。繼續實施擴大國家免疫規劃,適齡兒童國家免疫規劃疫苗接種率維持在較高水平,建立預防接種異常反應補償保險機制。加強艾滋病檢測、抗病毒治療和隨訪管理,全面落實臨床用血核酸檢測和預防艾滋病母嬰傳播,疫情保持在低流行水平。建立結核病防治綜合服務模式,加強耐多藥肺結核篩查和監測,規范肺結核診療管理,全國肺結核疫情持續下降。有效應對流感、手足口病、登革熱、麻疹等重點傳染病疫情。繼續堅持以傳染源控制為主的血吸蟲病綜合防治策略,全國所有流行縣達到消除血吸蟲病標準。繼續鞏固全國消除瘧疾成果。全國所有流行縣基本控制包蟲病等重點寄生蟲病流行。保持控制和消除重點地方病,地方病不再成為危害人民健康的重點問題。加強突發急性傳染病防治,積極防范輸入性突發急性傳染病,加強鼠疫等傳統烈性傳染病防控。強化重大動物源性傳染病的源頭治理。
第二節 完善計劃生育服務管理
健全人口與發展的綜合決策體制機制,完善有利于人口均衡發展的政策體系。改革計劃生育服務管理方式,更加注重服務家庭,構建以生育支持、幼兒養育、青少年發展、老人贍養、病殘照料為主題的家庭發展政策框架,引導群眾負責任、有計劃地生育。完善國家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政策,加大再生育計劃生育技術服務保障力度。全面推行知情選擇,普及避孕節育和生殖健康知識。完善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和特別扶助制度,實行獎勵扶助金標準動態調整。堅持和完善計劃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完善宣傳倡導、依法管理、優質服務、政策推動、綜合治理的計劃生育長效工作機制。建立健全出生人口監測工作機制。繼續開展出生人口性別比治理。到2030年,全國出生人口性別比實現自然平衡。
第三節 推進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
繼續實施完善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和重大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加強疾病經濟負擔研究,適時調整項目經費標準,不斷豐富和拓展服務內容,提高服務質量,使城鄉居民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做好流動人口基本公共衛生計生服務均等化工作。
第八章 提供優質高效的醫療服務
第一節 完善醫療衛生服務體系
全面建成體系完整、分工明確、功能互補、密切協作、運行高效的整合型醫療衛生服務體系。縣和市域內基本醫療衛生資源按常住人口和服務半徑合理布局,實現人人享有均等化的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省級及以上分區域統籌配置,整合推進區域醫療資源共享,基本實現優質醫療衛生資源配置均衡化,省域內人人享有均質化的危急重癥、疑難病癥診療和專科醫療服務;依托現有機構,建設一批引領國內、具有全球影響力的國家級醫學中心,建設一批區域醫學中心和國家臨床重點??迫?,推進京津冀、長江經濟帶等區域醫療衛生協同發展,帶動醫療服務區域發展和整體水平提升。加強康復、老年病、長期護理、慢性病管理、安寧療護等接續性醫療機構建設。實施健康扶貧工程,加大對中西部貧困地區醫療衛生機構建設支持力度,提升服務能力,保障貧困人口健康。到2030年,15分鐘基本醫療衛生服務圈基本形成,每千常住人口注冊護士數達到4.7人。
第二節 創新醫療衛生服務供給模式
建立專業公共衛生機構、綜合和??漆t院、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三位一體”的重大疾病防控機制,建立信息共享、互聯互通機制,推進慢性病防、治、管整體融合發展,實現醫防結合。建立不同層級、不同類別、不同舉辦主體醫療衛生機構間目標明確、權責清晰的分工協作機制,不斷完善服務網絡、運行機制和激勵機制,基層普遍具備居民健康守門人的能力。完善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全面建立成熟完善的分級診療制度,形成基層首診、雙向轉診、上下聯動、急慢分治的合理就醫秩序,健全治療-康復-長期護理服務鏈。引導三級公立醫院逐步減少普通門診,重點發展危急重癥、疑難病癥診療。完善醫療聯合體、醫院集團等多種分工協作模式,提高服務體系整體績效。加快醫療衛生領域軍民融合,積極發揮軍隊醫療衛生機構作用,更好為人民服務。
第三節 提升醫療服務水平和質量
建立與國際接軌、體現中國特色的醫療質量管理與控制體系,基本健全覆蓋主要專業的國家、省、市三級醫療質量控制組織,推出一批國際化標準規范。建設醫療質量管理與控制信息化平臺,實現全行業全方位精準、實時管理與控制,持續改進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提升醫療服務同質化程度,再住院率、抗菌藥物使用率等主要醫療服務質量指標達到或接近世界先進水平。全面實施臨床路徑管理,規范診療行為,優化診療流程,增強患者就醫獲得感。推進合理用藥,保障臨床用血安全,基本實現醫療機構檢查、檢驗結果互認。加強醫療服務人文關懷,構建和諧醫患關系。依法嚴厲打擊涉醫違法犯罪行為特別是傷害醫務人員的暴力犯罪行為,保護醫務人員安全。
第九章 充分發揮中醫藥獨特優勢
第一節 提高中醫藥服務能力
實施中醫臨床優勢培育工程,強化中醫藥防治優勢病種研究,加強中西醫結合,提高重大疑難病、危急重癥臨床療效。大力發展中醫非藥物療法,使其在常見病、多發病和慢性病防治中發揮獨特作用。發展中醫特色康復服務。健全覆蓋城鄉的中醫醫療保健服務體系。在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建立中醫館、國醫堂等中醫綜合服務區,推廣適宜技術,所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都能夠提供中醫藥服務。促進民族醫藥發展。到2030年,中醫藥在治未病中的主導作用、在重大疾病治療中的協同作用、在疾病康復中的核心作用得到充分發揮。
第二節 發展中醫養生保健治未病服務
實施中醫治未病健康工程,將中醫藥優勢與健康管理結合,探索融健康文化、健康管理、健康保險為一體的中醫健康保障模式。鼓勵社會力量舉辦規范的中醫養生保健機構,加快養生保健服務發展。拓展中醫醫院服務領域,為群眾提供中醫健康咨詢評估、干預調理、隨訪管理等治未病服務。鼓勵中醫醫療機構、中醫醫師為中醫養生保健機構提供保健咨詢和調理等技術支持。開展中醫中藥中國行活動,大力傳播中醫藥知識和易于掌握的養生保健技術方法,加強中醫藥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和傳承運用,實現中醫藥健康養生文化創造性轉化、創新性發展。
第三節 推進中醫藥繼承創新
實施中醫藥傳承創新工程,重視中醫藥經典醫籍研讀及挖掘,全面系統繼承歷代各家學術理論、流派及學說,不斷弘揚當代名老中醫藥專家學術思想和臨床診療經驗,挖掘民間診療技術和方藥,推進中醫藥文化傳承與發展。建立中醫藥傳統知識保護制度,制定傳統知識保護名錄。融合現代科技成果,挖掘中藥方劑,加強重大疑難疾病、慢性病等中醫藥防治技術和新藥研發,不斷推動中醫藥理論與實踐發展。發展中醫藥健康服務,加快打造全產業鏈服務的跨國公司和國際知名的中國品牌,推動中醫藥走向世界。保護重要中藥資源和生物多樣性,開展中藥資源普查及動態監測。建立大宗、道地和瀕危藥材種苗繁育基地,提供中藥材市場動態監測信息,促進中藥材種植業綠色發展。
第十章 加強重點人群健康服務
第一節 提高婦幼健康水平
實施母嬰安全計劃,倡導優生優育,繼續實施住院分娩補助制度,向孕產婦免費提供生育全過程的基本醫療保健服務。加強出生缺陷綜合防治,構建覆蓋城鄉居民,涵蓋孕前、孕期、新生兒各階段的出生缺陷防治體系。實施健康兒童計劃,加強兒童早期發展,加強兒科建設,加大兒童重點疾病防治力度,擴大新生兒疾病篩查,繼續開展重點地區兒童營養改善等項目。提高婦女常見病篩查率和早診早治率。實施婦幼健康和計劃生育服務保障工程,提升孕產婦和新生兒危急重癥救治能力。
第二節 促進健康老齡化
推進老年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建設,推動醫療衛生服務延伸至社區、家庭。健全醫療衛生機構與養老機構合作機制,支持養老機構開展醫療服務。推進中醫藥與養老融合發展,推動醫養結合,為老年人提供治療期住院、康復期護理、穩定期生活照料、安寧療護一體化的健康和養老服務,促進慢性病全程防治管理服務同居家、社區、機構養老緊密結合。鼓勵社會力量興辦醫養結合機構。加強老年常見病、慢性病的健康指導和綜合干預,強化老年人健康管理。推動開展老年心理健康與關懷服務,加強老年癡呆癥等的有效干預。推動居家老人長期照護服務發展,全面建立經濟困難的高齡、失能老人補貼制度,建立多層次長期護理保障制度。進一步完善政策,使老年人更便捷獲得基本藥物。
第三節 維護殘疾人健康
制定實施殘疾預防和殘疾人康復條例。加大符合條件的低收入殘疾人醫療救助力度,將符合條件的殘疾人醫療康復項目按規定納入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范圍。建立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有條件的地方對殘疾人基本型輔助器具給予補貼。將殘疾人康復納入基本公共服務,實施精準康復,為城鄉貧困殘疾人、重度殘疾人提供基本康復服務。完善醫療機構無障礙設施,改善殘疾人醫療服務。進一步完善康復服務體系,加強殘疾人康復和托養設施建設,建立醫療機構與殘疾人專業康復機構雙向轉診機制,推動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優先為殘疾人提供基本醫療、公共衛生和健康管理等簽約服務。制定實施國家殘疾預防行動計劃,增強全社會殘疾預防意識,開展全人群、全生命周期殘疾預防,有效控制殘疾的發生和發展。加強對致殘疾病及其他致殘因素的防控。推動國家殘疾預防綜合試驗區試點工作。繼續開展防盲治盲和防聾治聾工作。
第四篇 完善健康保障
第十一章 健全醫療保障體系
第一節 完善全民醫保體系
健全以基本醫療保障為主體、其他多種形式補充保險和商業健康保險為補充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保制度和經辦管理。健全基本醫療保險穩定可持續籌資和待遇水平調整機制,實現基金中長期精算平衡。完善醫保繳費參保政策,均衡單位和個人繳費負擔,合理確定政府與個人分擔比例。改進職工醫保個人賬戶,開展門診統籌。進一步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障機制,加強基本醫保、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商業健康保險與醫療救助等的有效銜接。到2030年,全民醫保體系成熟定型。
第二節 健全醫保管理服務體系
嚴格落實醫療保險基金預算管理。全面推進醫保支付方式改革,積極推進按病種付費、按人頭付費,積極探索按疾病診斷相關分組付費(DRGs)、按服務績效付費,形成總額預算管理下的復合式付費方式,健全醫保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的談判協商與風險分擔機制。加快推進基本醫保異地就醫結算,實現跨省異地安置退休人員住院醫療費用直接結算和符合轉診規定的異地就醫住院費用直接結算。全面實現醫保智能監控,將醫保對醫療機構的監管延伸到醫務人員。逐步引入社會力量參與醫保經辦。加強醫療保險基礎標準建設和應用。到2030年,全民醫保管理服務體系完善高效。
第三節 積極發展商業健康保險
落實稅收等優惠政策,鼓勵企業、個人參加商業健康保險及多種形式的補充保險。豐富健康保險產品,鼓勵開發與健康管理服務相關的健康保險產品。促進商業保險公司與醫療、體檢、護理等機構合作,發展健康管理組織等新型組織形式。到2030年,現代商業健康保險服務業進一步發展,商業健康保險賠付支出占衛生總費用比重顯著提高。
第十二章 完善藥品供應保障體系
第一節 深化藥品、醫療器械流通體制改革
推進藥品、醫療器械流通企業向供應鏈上下游延伸開展服務,形成現代流通新體系。規范醫藥電子商務,豐富藥品流通渠道和發展模式。推廣應用現代物流管理與技術,健全中藥材現代流通網絡與追溯體系。落實醫療機構藥品、耗材采購主體地位,鼓勵聯合采購。完善國家藥品價格談判機制。建立藥品出廠價格信息可追溯機制。強化短缺藥品供應保障和預警,完善藥品儲備制度和應急供應機制。建設遍及城鄉的現代醫藥流通網絡,提高基層和邊遠地區藥品供應保障能力。
第二節 完善國家藥物政策
鞏固完善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推進特殊人群基本藥物保障。完善現有免費治療藥品政策,增加艾滋病防治等特殊藥物免費供給。保障兒童用藥。完善罕見病用藥保障政策。建立以基本藥物為重點的臨床綜合評價體系。按照政府調控和市場調節相結合的原則,完善藥品價格形成機制。強化價格、醫保、采購等政策的銜接,堅持分類管理,加強對市場競爭不充分藥品和高值醫用耗材的價格監管,建立藥品價格信息監測和信息公開制度,制定完善醫保藥品支付標準政策。
第五篇 建設健康環境
第十三章 深入開展愛國衛生運動
第一節 加強城鄉環境衛生綜合整治
持續推進城鄉環境衛生整潔行動,完善城鄉環境衛生基礎設施和長效機制,統籌治理城鄉環境衛生問題。加大農村人居環境治理力度,全面加強農村垃圾治理,實施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大力推廣清潔能源。到2030年,努力把我國農村建設成為人居環境干凈整潔、適合居民生活養老的美麗家園,實現人與自然和諧發展。實施農村飲水安全鞏固提升工程,推動城鎮供水設施向農村延伸,進一步提高農村集中供水率、自來水普及率、水質達標率和供水保證率,全面建立從源頭到龍頭的農村飲水安全保障體系。加快無害化衛生廁所建設,力爭到2030年,全國農村居民基本都能用上無害化衛生廁所。實施以環境治理為主的病媒生物綜合預防控制策略。深入推進國家衛生城鎮創建,力爭到2030年,國家衛生城市數量提高到全國城市總數的50%,有條件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實現全覆蓋。
第二節 建設健康城市和健康村鎮
把健康城市和健康村鎮建設作為推進健康中國建設的重要抓手,保障與健康相關的公共設施用地需求,完善相關公共設施體系、布局和標準,把健康融入城鄉規劃、建設、治理的全過程,促進城市與人民健康協調發展。針對當地居民主要健康問題,編制實施健康城市、健康村鎮發展規劃。廣泛開展健康社區、健康村鎮、健康單位、健康家庭等建設,提高社會參與度。重點加強健康學校建設,加強學生健康危害因素監測與評價,完善學校食品安全管理、傳染病防控等相關政策。加強健康城市、健康村鎮建設監測與評價。到2030年,建成一批健康城市、健康村鎮建設的示范市和示范村鎮。
第十四章 加強影響健康的環境問題治理
第一節 深入開展大氣、水、土壤等污染防治
以提高環境質量為核心,推進聯防聯控和流域共治,實行環境質量目標考核,實施最嚴格的環境保護制度,切實解決影響廣大人民群眾健康的突出環境問題。深入推進產業園區、新城、新區等開發建設規劃環評,嚴格建設項目環評審批,強化源頭預防。深化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控,建立常態化區域協作機制。完善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氣的區域聯合預警機制。全面實施城市空氣質量達標管理,促進全國城市環境空氣質量明顯改善。推進飲用水水源地安全達標建設。強化地下水管理和保護,推進地下水超采區治理與污染綜合防治。開展國家土壤環境質量監測網絡建設,建立建設用地土壤環境質量調查評估制度,開展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以耕地為重點,實施農用地分類管理。全面加強農業面源污染防治,有效保護生態系統和遺傳多樣性。加強噪聲污染防控。
第二節 實施工業污染源全面達標排放計劃
全面實施工業污染源排污許可管理,推動企業開展自行監測和信息公開,建立排污臺賬,實現持證按證排污。加快淘汰高污染、高環境風險的工藝、設備與產品。開展工業集聚區污染專項治理。以鋼鐵、水泥、石化等行業為重點,推進行業達標排放改造。
第三節 建立健全環境與健康監測、調查和風險評估制度
逐步建立健全環境與健康管理制度。開展重點區域、流域、行業環境與健康調查,建立覆蓋污染源監測、環境質量監測、人群暴露監測和健康效應監測的環境與健康綜合監測網絡及風險評估體系。實施環境與健康風險管理。劃定環境健康高風險區域,開展環境污染對人群健康影響的評價,探索建立高風險區域重點項目健康風險評估制度。建立環境健康風險溝通機制。建立統一的環境信息公開平臺,全面推進環境信息公開。推進縣級及以上城市空氣質量監測和信息發布。
第十五章 保障食品藥品安全
第一節 加強食品安全監管
完善食品安全標準體系,實現食品安全標準與國際標準基本接軌。加強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到2030年,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與食源性疾病報告網絡實現全覆蓋。全面推行標準化、清潔化農業生產,深入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評估,推進農獸藥殘留、重金屬污染綜合治理,實施獸藥抗菌藥治理行動。加強對食品原產地指導監管,完善農產品市場準入制度。建立食用農產品全程追溯協作機制,完善統一權威的食品安全監管體制,建立職業化檢查員隊伍,加強檢驗檢測能力建設,強化日常監督檢查,擴大產品抽檢覆蓋面。加強互聯網食品經營治理。加強進口食品準入管理,加大對境外源頭食品安全體系檢查力度,有序開展進口食品指定口岸建設。推動地方政府建設出口食品農產品質量安全示范區。推進食品安全信用體系建設,完善食品安全信息公開制度。健全從源頭到消費全過程的監管格局,嚴守從農田到餐桌的每一道防線,讓人民群眾吃得安全、吃得放心。
第二節 強化藥品安全監管
深化藥品(醫療器械)審評審批制度改革,研究建立以臨床療效為導向的審批制度,提高藥品(醫療器械)審批標準。加快創新藥(醫療器械)和臨床急需新藥(醫療器械)的審評審批,推進仿制藥質量和療效一致性評價。完善國家藥品標準體系,實施醫療器械標準提高計劃,積極推進中藥(材)標準國際化進程。全面加強藥品監管,形成全品種、全過程的監管鏈條。加強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監管。
第十六章 完善公共安全體系
第一節 強化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
加強安全生產,加快構建風險等級管控、隱患排查治理兩條防線,切實降低重特大事故發生頻次和危害后果。強化行業自律和監督管理職責,推動企業落實主體責任,推進職業病危害源頭治理,強化礦山、危險化學品等重點行業領域安全生產監管。開展職業病危害基本情況普查,健全有針對性的健康干預措施。進一步完善職業安全衛生標準體系,建立完善重點職業病監測與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報告和管理網絡,遏制塵肺病和職業中毒高發勢頭。建立分級分類監管機制,對職業病危害高風險企業實施重點監管。開展重點行業領域職業病危害專項治理。強化職業病報告制度,開展用人單位職業健康促進工作,預防和控制工傷事故及職業病發生。加強全國個人輻射劑量管理和放射診療輻射防護。
第二節 促進道路交通安全
加強道路交通安全設施設計、規劃和建設,組織實施公路安全生命防護工程,治理公路安全隱患。嚴格道路運輸安全管理,提升企業安全自律意識,落實運輸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強化安全運行監管能力和安全生產基礎支撐。進一步加強道路交通安全治理,提高車輛安全技術標準,提高機動車駕駛人和交通參與者綜合素質。到2030年,力爭實現道路交通萬車死亡率下降30%。
第三節 預防和減少傷害
建立傷害綜合監測體系,開發重點傷害干預技術指南和標準。加強兒童和老年人傷害預防和干預,減少兒童交通傷害、溺水和老年人意外跌落,提高兒童玩具和用品安全標準。預防和減少自殺、意外中毒。建立消費品質量安全事故強制報告制度,建立產品傷害監測體系,強化重點領域質量安全監管,減少消費品安全傷害。
第四節 提高突發事件應急能力
加強全民安全意識教育。建立健全城鄉公共消防設施建設和維護管理責任機制,到2030年,城鄉公共消防設施基本實現全覆蓋。提高防災減災和應急能力。完善突發事件衛生應急體系,提高早期預防、及時發現、快速反應和有效處置能力。建立包括軍隊醫療衛生機構在內的海陸空立體化的緊急醫學救援體系,提升突發事件緊急醫學救援能力。到2030年,建立起覆蓋全國、較為完善的緊急醫學救援網絡,突發事件衛生應急處置能力和緊急醫學救援能力達到發達國家水平。進一步健全醫療急救體系,提高救治效率。到2030年,力爭將道路交通事故死傷比基本降低到中等發達國家水平。
第五節 健全口岸公共衛生體系
建立全球傳染病疫情信息智能監測預警、口岸精準檢疫的口岸傳染病預防控制體系和種類齊全的現代口岸核生化有害因子防控體系,建立基于源頭防控、境內外聯防聯控的口岸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對機制,健全口岸病媒生物及各類重大傳染病監測控制機制,主動預防、控制和應對境外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持續鞏固和提升口岸核心能力,創建國際衛生機場(港口)。完善國際旅行與健康信息網絡,提供及時有效的國際旅行健康指導,建成國際一流的國際旅行健康服務體系,保障出入境人員健康安全。
提高動植物疫情疫病防控能力,加強進境動植物檢疫風險評估準入管理,強化外來動植物疫情疫病和有害生物查驗截獲、檢測鑒定、除害處理、監測防控規范化建設,健全對購買和攜帶人員、單位的問責追究體系,防控國際動植物疫情疫病及有害生物跨境傳播。健全國門生物安全查驗機制,有效防范物種資源喪失和外來物種入侵。
第六篇 發展健康產業
第十七章 優化多元辦醫格局
進一步優化政策環境,優先支持社會力量舉辦非營利性醫療機構,推進和實現非營利性民營醫院與公立醫院同等待遇。鼓勵醫師利用業余時間、退休醫師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執業或開設工作室。個體診所設置不受規劃布局限制。破除社會力量進入醫療領域的不合理限制和隱性壁壘。逐步擴大外資興辦醫療機構的范圍。加大政府購買服務的力度,支持保險業投資、設立醫療機構,推動非公立醫療機構向高水平、規?;较虬l展,鼓勵發展專業性醫院管理集團。加強政府監管、行業自律與社會監督,促進非公立醫療機構規范發展。
第十八章 發展健康服務新業態
積極促進健康與養老、旅游、互聯網、健身休閑、食品融合,催生健康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發展基于互聯網的健康服務,鼓勵發展健康體檢、咨詢等健康服務,促進個性化健康管理服務發展,培育一批有特色的健康管理服務產業,探索推進可穿戴設備、智能健康電子產品和健康醫療移動應用服務等發展。規范發展母嬰照料服務。培育健康文化產業和體育醫療康復產業。制定健康醫療旅游行業標準、規范,打造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健康醫療旅游目的地。大力發展中醫藥健康旅游。打造一批知名品牌和良性循環的健康服務產業集群,扶持一大批中小微企業配套發展。
引導發展專業的醫學檢驗中心、醫療影像中心、病理診斷中心和血液透析中心等。支持發展第三方醫療服務評價、健康管理服務評價,以及健康市場調查和咨詢服務。鼓勵社會力量提供食品藥品檢測服務。完善科技中介體系,大力發展專業化、市場化醫藥科技成果轉化服務。
第十九章 積極發展健身休閑運動產業
進一步優化市場環境,培育多元主體,引導社會力量參與健身休閑設施建設運營。推動體育項目協會改革和體育場館資源所有權、經營權分離改革,加快開放體育資源,創新健身休閑運動項目推廣普及方式,進一步健全政府購買體育公共服務的體制機制,打造健身休閑綜合服務體。鼓勵發展多種形式的體育健身俱樂部,豐富業余體育賽事,積極培育冰雪、山地、水上、汽摩、航空、極限、馬術等具有消費引領特征的時尚休閑運動項目,打造具有區域特色的健身休閑示范區、健身休閑產業帶。
第二十章 促進醫藥產業發展
第一節 加強醫藥技術創新
完善政產學研用協同創新體系,推動醫藥創新和轉型升級。加強專利藥、中藥新藥、新型制劑、高端醫療器械等創新能力建設,推動治療重大疾病的專利到期藥物實現仿制上市。大力發展生物藥、化學藥新品種、優質中藥、高性能醫療器械、新型輔料包材和制藥設備,推動重大藥物產業化,加快醫療器械轉型升級,提高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醫學診療設備、醫用材料的國際競爭力。加快發展康復輔助器具產業,增強自主創新能力。健全質量標準體系,提升質量控制技術,實施綠色和智能改造升級,到2030年,藥品、醫療器械質量標準全面與國際接軌。
第二節 提升產業發展水平
發展專業醫藥園區,支持組建產業聯盟或聯合體,構建創新驅動、綠色低碳、智能高效的先進制造體系,提高產業集中度,增強中高端產品供給能力。大力發展醫療健康服務貿易,推動醫藥企業走出去和國際產業合作,提高國際競爭力。到2030年,具有自主知識產權新藥和診療裝備國際市場份額大幅提高,高端醫療設備市場國產化率大幅提高,實現醫藥工業中高速發展和向中高端邁進,跨入世界制藥強國行列。推進醫藥流通行業轉型升級,減少流通環節,提高流通市場集中度,形成一批跨國大型藥品流通企業。
第七篇 健全支撐與保障
第二十一章 深化體制機制改革
第一節 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
加強各部門各行業的溝通協作,形成促進健康的合力。全面建立健康影響評價評估制度,系統評估各項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政策、重大工程項目對健康的影響,健全監督機制。暢通公眾參與渠道,加強社會監督。
第二節 全面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
加快建立更加成熟定型的基本醫療衛生制度,維護公共醫療衛生的公益性,有效控制醫藥費用不合理增長,不斷解決群眾看病就醫問題。推進政事分開、管辦分開,理順公立醫療衛生機構與政府的關系,建立現代公立醫院管理制度。清晰劃分中央和地方以及地方各級政府醫藥衛生管理事權,實施屬地化和全行業管理。推進軍隊醫院參加城市公立醫院改革、納入國家分級診療體系工作。健全衛生計生全行業綜合監管體系。
第三節 完善健康籌資機制
健全政府健康領域相關投入機制,調整優化財政支出結構,加大健康領域投入力度,科學合理界定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支出責任,履行政府保障基本健康服務需求的責任。中央財政在安排相關轉移支付時對經濟欠發達地區予以傾斜,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建立結果導向的健康投入機制,開展健康投入績效監測和評價。充分調動社會組織、企業等的積極性,形成多元籌資格局。鼓勵金融等機構創新產品和服務,完善扶持措施。大力發展慈善事業,鼓勵社會和個人捐贈與互助。
第四節 加快轉變政府職能
進一步推進健康相關領域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繼續深化藥品、醫療機構等審批改革,規范醫療機構設置審批行為。推進健康相關部門依法行政,推進政務公開和信息公開。加強衛生計生、體育、食品藥品等健康領域監管創新,加快構建事中和事后監管體系,全面推開“雙隨機、一公開”機制建設。推進綜合監管,加強行業自律和誠信建設,鼓勵行業協會商會發展,充分發揮社會力量在監管中的作用,促進公平競爭,推動健康相關行業科學發展,簡化健康領域公共服務流程,優化政府服務,提高服務效率。
第二十二章 加強健康人力資源建設
第一節 加強健康人才培養培訓
加強醫教協同,建立完善醫學人才培養供需平衡機制。改革醫學教育制度,加快建成適應行業特點的院校教育、畢業后教育、繼續教育三階段有機銜接的醫學人才培養培訓體系。完善醫學教育質量保障機制,建立與國際醫學教育實質等效的醫學專業認證制度。以全科醫生為重點,加強基層人才隊伍建設。完善住院醫師與專科醫師培養培訓制度,建立公共衛生與臨床醫學復合型高層次人才培養機制。強化面向全員的繼續醫學教育制度。加大基層和偏遠地區扶持力度。加強全科、兒科、產科、精神科、病理、護理、助產、康復、心理健康等急需緊缺專業人才培養培訓。加強藥師和中醫藥健康服務、衛生應急、衛生信息化復合人才隊伍建設。加強高層次人才隊伍建設,引進和培養一批具有國際領先水平的學科帶頭人。推進衛生管理人員專業化、職業化。調整優化適應健康服務產業發展的醫學教育專業結構,加大養老護理員、康復治療師、心理咨詢師等健康人才培養培訓力度。支持建立以國家健康醫療開放大學為基礎、中國健康醫療教育慕課聯盟為支撐的健康教育培訓云平臺,便捷醫務人員終身教育。加強社會體育指導員隊伍建設,到2030年,實現每千人擁有社會體育指導員2.3名。
第二節 創新人才使用評價激勵機制
落實醫療衛生機構用人自主權,全面推行聘用制,形成能進能出的靈活用人機制。落實基層醫務人員工資政策。創新醫務人員使用、流動與服務提供模式,積極探索醫師自由執業、醫師個體與醫療機構簽約服務或組建醫生集團。建立符合醫療衛生行業特點的人事薪酬制度。對接國際通行模式,進一步優化和完善護理、助產、醫療輔助服務、醫療衛生技術等方面人員評價標準。創新人才評價機制,不將論文、外語、科研等作為基層衛生人才職稱評審的硬性要求,健全符合全科醫生崗位特點的人才評價機制。
第二十三章 推動健康科技創新
第一節 構建國家醫學科技創新體系
大力加強國家臨床醫學研究中心和協同創新網絡建設,進一步強化實驗室、工程中心等科研基地能力建設,依托現有機構推進中醫藥臨床研究基地和科研機構能力建設,完善醫學研究科研基地布局。加強資源整合和數據交匯,統籌布局國家生物醫學大數據、生物樣本資源、實驗動物資源等資源平臺,建設心腦血管、腫瘤、老年病等臨床醫學數據示范中心。實施中國醫學科學院醫學與健康科技創新工程。加快生物醫藥和大健康產業基地建設,培育健康產業高新技術企業,打造一批醫學研究和健康產業創新中心,促進醫研企結合,推進醫療機構、科研院所、高等學校和企業等創新主體高效協同。加強醫藥成果轉化推廣平臺建設,促進醫學成果轉化推廣。建立更好的醫學創新激勵機制和以應用為導向的成果評價機制,進一步健全科研基地、生物安全、技術評估、醫學研究標準與規范、醫學倫理與科研誠信、知識產權等保障機制,加強科衛協同、軍民融合、省部合作,有效提升基礎前沿、關鍵共性、社會公益和戰略高科技的研究水平。
第二節 推進醫學科技進步
啟動實施腦科學與類腦研究、健康保障等重大科技項目和重大工程,推進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重點專項等科技計劃。發展組學技術、干細胞與再生醫學、新型疫苗、生物治療等醫學前沿技術,加強慢病防控、精準醫學、智慧醫療等關鍵技術突破,重點部署創新藥物開發、醫療器械國產化、中醫藥現代化等任務,顯著增強重大疾病防治和健康產業發展的科技支撐能力。力爭到2030年,科技論文影響力和三方專利總量進入國際前列,進一步提高科技創新對醫藥工業增長貢獻率和成果轉化率。
第二十四章 建設健康信息化服務體系
第一節 完善人口健康信息服務體系建設
全面建成統一權威、互聯互通的人口健康信息平臺,規范和推動“互聯網+健康醫療”服務,創新互聯網健康醫療服務模式,持續推進覆蓋全生命周期的預防、治療、康復和自主健康管理一體化的國民健康信息服務。實施健康中國云服務計劃,全面建立遠程醫療應用體系,發展智慧健康醫療便民惠民服務。建立人口健康信息化標準體系和安全保護機制。做好公民入伍前與退伍后個人電子健康檔案軍地之間接續共享。到2030年,實現國家省市縣四級人口健康信息平臺互通共享、規范應用,人人擁有規范化的電子健康檔案和功能完備的健康卡,遠程醫療覆蓋省市縣鄉四級醫療衛生機構,全面實現人口健康信息規范管理和使用,滿足個性化服務和精準化醫療的需求。
第二節 推進健康醫療大數據應用
加強健康醫療大數據應用體系建設,推進基于區域人口健康信息平臺的醫療健康大數據開放共享、深度挖掘和廣泛應用。消除數據壁壘,建立跨部門跨領域密切配合、統一歸口的健康醫療數據共享機制,實現公共衛生、計劃生育、醫療服務、醫療保障、藥品供應、綜合管理等應用信息系統數據采集、集成共享和業務協同。建立和完善全國健康醫療數據資源目錄體系,全面深化健康醫療大數據在行業治理、臨床和科研、公共衛生、教育培訓等領域的應用,培育健康醫療大數據應用新業態。加強健康醫療大數據相關法規和標準體系建設,強化國家、區域人口健康信息工程技術能力,制定分級分類分域的數據應用政策規范,推進網絡可信體系建設,注重內容安全、數據安全和技術安全,加強健康醫療數據安全保障和患者隱私保護。加強互聯網健康服務監管。
第二十五章 加強健康法治建設
推動頒布并實施基本醫療衛生法、中醫藥法,修訂實施藥品管理法,加強重點領域法律法規的立法和修訂工作,完善部門規章和地方政府規章,健全健康領域標準規范和指南體系。強化政府在醫療衛生、食品、藥品、環境、體育等健康領域的監管職責,建立政府監管、行業自律和社會監督相結合的監督管理體制。加強健康領域監督執法體系和能力建設。
第二十六章 加強國際交流合作
實施中國全球衛生戰略,全方位積極推進人口健康領域的國際合作。以雙邊合作機制為基礎,創新合作模式,加強人文交流,促進我國和“一帶一路”沿線國家衛生合作。加強南南合作,落實中非公共衛生合作計劃,繼續向發展中國家派遣醫療隊員,重點加強包括婦幼保健在內的醫療援助,重點支持疾病預防控制體系建設。加強中醫藥國際交流與合作。充分利用國家高層戰略對話機制,將衛生納入大國外交議程。積極參與全球衛生治理,在相關國際標準、規范、指南等的研究、談判與制定中發揮影響,提升健康領域國際影響力和制度性話語權。
第八篇 強化組織實施
第二十七章 加強組織領導
完善健康中國建設推進協調機制,統籌協調推進健康中國建設全局性工作,審議重大項目、重大政策、重大工程、重大問題和重要工作安排,加強戰略謀劃,指導部門、地方開展工作。
各地區各部門要將健康中國建設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健全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將健康中國建設列入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將主要健康指標納入各級黨委和政府考核指標,完善考核機制和問責制度,做好相關任務的實施落實工作。注重發揮工會、共青團、婦聯、殘聯等群團組織以及其他社會組織的作用,充分發揮民主黨派、工商聯和無黨派人士作用,最大限度凝聚全社會共識和力量。
第二十八章 營造良好社會氛圍
大力宣傳黨和國家關于維護促進人民健康的重大戰略思想和方針政策,宣傳推進健康中國建設的重大意義、總體戰略、目標任務和重大舉措。加強正面宣傳、輿論監督、科學引導和典型報道,增強社會對健康中國建設的普遍認知,形成全社會關心支持健康中國建設的良好社會氛圍。
第二十九章 做好實施監測
制定實施五年規劃等政策文件,對本規劃綱要各項政策和措施進行細化完善,明確各個階段所要實施的重大工程、重大項目和重大政策。建立常態化、經常化的督查考核機制,強化激勵和問責。建立健全監測評價機制,制定規劃綱要任務部門分工方案和監測評估方案,并對實施進度和效果進行年度監測和評估,適時對目標任務進行必要調整。充分尊重人民群眾的首創精神,對各地在實施規劃綱要中好的做法和有效經驗,要及時總結,積極推廣。
中共中央 國務院
2016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