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5年度執業藥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5-06-19 人氣:0
關于2015年度執業藥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省直及中直駐皖有關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15年度執業藥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32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現就2015年度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科目及答題方式
2015年度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定于10月17日至18日舉行。具體考試科目與時間為:
考試日期 | 考試時間 | 考試科目 |
10月17日 | 9:00-11:30 | 藥學(中藥學)專業知識(一) |
14:00-16:30 | 藥學(中藥學)專業知識(二) | |
10月18日 | 9:00-11:30 | 藥事管理與法規 |
14:00-16:30 | 藥學(中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 |
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全部為客觀題,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作答。
二、考試管理模式
國家執業藥師資格考試規定兩年為一個考試周期,參加4個科目考試(級別為考全科)的人員必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只參加2個科目考試(級別為免2科),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可獲得資格證書。
三、考試報名條件及免試部分科目條件
(一)報考全部科目的條件為,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和獲準在我國境內就業的其他國籍的人員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
1.取得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中專學歷,從事藥學、中藥學專業工作滿7年;
2.取得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大專學歷,從事藥學、中藥學專業工作滿5年;
3.取得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藥學、中藥學專業工作滿3年;
4.取得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第二學士學位、研究生班畢業或獲碩士學位,從事藥學、中藥學專業工作滿1年;
獲得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博士學位。
(二)免試部分科目(考兩科)條件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評聘為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均可免試《藥學(中藥學)專業知識(一)》,《藥學(中藥學)專業知識(二)》兩個科目,只參加《藥事管理與法規》,《綜合知識與技能(藥學、中藥學)》科目的考試。
1.中藥學徒、藥學或中藥學專業中專畢業后,連續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20年;
2.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大專畢業后,連續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15年。
因違反考試紀律,按《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12號)處理,尚在停考期內的考生,不得報名參加2015年度執業藥師資格考試。
四、報名、報考資格審查、繳費時間及辦法
(一)網絡方式提交報名信息
考生須于2015年6月15日9:00至6月26日17:00登錄安徽省人事考試網(www.apta.gov.cn),在報名頁面選擇相應考試進入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按照網站公布的流程注冊用戶、上傳本人照片、選擇相應考試、填寫報名信息、確認報名信息、下載打印報名表。
請考生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下載“證件照片審核工具”并使用該軟件自行對上傳的報考照片進行預處理,只有通過審核處理后新生成的報名照片才能被網報平臺識別。
考生在“報名信息確認”環節前可自行修改信息,一旦完成“報名信息確認”環節,將不得修改確認的信息。請考生報考時嚴格按照流程提示進行操作,并注意查看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安徽省人事考試網、各市人事考試網站通知。
(二)現場審查報考資格
考生根據規定的報考條件,攜帶有關報名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專業技術職務聘任證書、所在單位出具的從事藥學或中藥學相關專業工作年限證明等原件和復印件以及從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下載打印的報名表),按屬地原則到當地人社部門辦理資格審查手續,各市人社、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于7月5日前完成報考資格審查工作。
在肥省直及中直單位考生網上提交報名信息后,于6月29日前將報名材料交所屬單位人事部門,各單位人事部門于6月30日將通過初審人員的報名材料和《2015年度執業藥師資格考試資格審查匯總表》(見附件)送省人事考試院。屆時省人社廳、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現場進行省直考區報考資格審查。省人事考試院不受理考生以個人名義報送的材料。凡在報名審查中發現有不符合報考條件者,即予取消報考資格;對弄虛作假者,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三)網上繳費
凡通過現場資格審查的考生須登錄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按繳費流程,于2015年7月10日17:00之前通過易寶支付平臺支付考試費用。如對費用支付問題有疑問,請咨詢易寶支付平臺24小時客服熱線:400-1500-800。考生繳費成功以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收到所繳費用為準。
五、考點設置及準考證辦理
省人事考試院對全省報名信息進行匯總,根據報名情況安排考點、編排考場和準考證號碼。考生可于10月13日16:00起登錄安徽省人事考試網下載打印本人準考證。
六、考試費用
根據國家發改委、財政部發改價格〔2004〕1108號文件和省物價局、省財政廳皖價費〔2012〕85號文件規定,此項考試費按每科50元的標準收取,上繳國家考務費按每科8元的標準收取,每科計收58元。
七、注意事項
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字跡墨水筆、2B鉛筆、橡皮,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準考證進入考場,嚴禁將通訊工具帶入考場座位。
考試考務組織工作按《安徽省人事考試考務工作規則》(皖人社發〔2013〕2號)、《安徽省人事考試考點考場管理細則(試行)》(皖人社發〔2013〕5號)實施。對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處理,按《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12號)執行。